新形势下,推动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是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创新举措,对于提高执法司法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创新成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其成效也颇为显著。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的不断进步,律师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信访法治化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服务保障。
加强立法,强化制度支撑。律师作为一支重要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中,无论是协助党委政府或政法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是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都是客观实际需要。一方面,要通过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作为律师的重要职责之一进行明确;另一方面,要通过立法,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进一步固化,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律师更好地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同时,要通过立法,给予律师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包括知情权、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权和意见建议权等必要的权利保障,以利于律师更好地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要努力形成通力合作、化解信访矛盾的良好局面。
保障权利,扩大律师参与。要加强和规范对刑事申诉权的保障,努力拓宽律师参与刑事申诉案件的范围。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最高检《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工作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刑事申诉检察对内对外监督制约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审查复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刑事申诉案件做到及时受理、依法复查、按时办结,防止该立案的不立案,防止办案“走程序”。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可以邀请律师参与,灵活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检察意见等监督手段的多元化监督化解格局,切实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提高律师参与化解的力度和质效,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稳步推进阳光检务。
转变方式,拓宽代理深度。要通过提升律师的责任意识及跟进制定配套措施,逐步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化解转为实质代理,拓宽律师参与办理的广度与深度。要加强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应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让群众了解律师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情况。律师在信访工作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是首要任务,要通过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帮助群众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要进一步宣传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让群众认识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意义,有效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行使诉讼权利,合理利用诉讼资源。律师在为信访人明法析理的同时,要对信访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信访人解开心结,最终实现申诉预期或彻底服判息诉。
增强质效,争取群众认可。在加强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注重提高律师办理信访案件的质量,积极引入律师参与,促成矛盾化解,以公平赢公信、以公正促认可,让群众了解律师参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化解矛盾最好的办法是解决问题,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一切积极力量,特别是要调动包括律师在内的第三方以及群众的参与力度和配合热情,形成三方通力合作、共同解决问题的良好局面,提升律师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质效。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法治化对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律师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同时,律师自身也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信访工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澄城县司法局 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