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浅析检察机关做好诉源治理的有效路径

作者:尚锋

在参与诉源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检察机关要秉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定位和司法机关基本属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做深做实做细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在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聚力一个目标,确保行有所向。检察机关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要求,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最高检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直面检察事业在时代之问中创新发展的破题之举。基层检察工作要做到“高质效”,首在办案、贵在监督、重在实效,应着力减少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存量与诉讼负面增量,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通过监督办案,切实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融入新时代基层检察履职。

搭建“双进”平台,拓宽履职维度。开展检察职能“双进”工作,是检察机关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以更实举措融入诉源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双进”工作,促效能、助治理、转作风、树形象,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基点,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靠前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线上进入”和“线下进驻”同频共振,建立起线索移交、综合研判、矛盾纠纷联动处理机制,打造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就地解决多维度的“检察+”工作模式,以“小窗口”实现检察为民“大服务”,在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的同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落实三项职责,把握工作脉络。基层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职责定位,依照法律实体规定,遵循法律程序规则,充分履行监督、诉讼、社会职责。作为诉源治理的监督保障者,基层检察机关要对标“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一体做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在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提升办案效能。作为诉源治理的直接参与者,基层检察机关要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完善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行刑衔接机制以及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推动形成轻轻重重、轻重有序的犯罪治理结构,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方面积极作为。作为诉源治理的法治引领者,在深化检察全过程、各环节诉源治理改革中,基层检察机关要充分协调、平衡、兼顾社会矛盾化解与维护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通过检察履职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实现履职不缺位、能动不“盲动”,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突出四项重点,做实检察为民。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社会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改革,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做好检察环节诉源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让普法宣传出新招。检察机关要主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不断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立足群众视角,聚焦百姓的关注和期待,精耕细作、守正创新,持续推出有温度、有深度、接地气的普法作品,不断“解锁”普法新招。要化检察建议为良方。诉源治理的价值在于“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凝聚各方合力是检察建议为诉源治理提供的重要价值之一。检察机关要主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深挖矛盾纠纷社会根源,针对个案和类案中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开出社会治理“良方”,以“我管”促“都管”,拓展诉源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的协同治理。要令解民之难有温度。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生工程。检察机关要发挥好国家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政策,通过多渠道拓宽案源线索,多元化探索救助模式,构建起“横向+上下+内外”的一体化救助格局,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提升国家司法救助的工作实效。要以数字赋能获支撑。充分认识大数据赋能检察“一子落而全盘活”的关键作用,强化“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理念,遵循“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路径,全力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工作模式重塑变革,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作者单位: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