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开展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法学会聚焦积极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开展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凝聚力量、贡献智慧。
助推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生机活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能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更加注重政治统领。担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首要条件是“必须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法学会要遴选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更加注重专业优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遴选的重要条件是“有行业公信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在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中,要把参与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作为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主动靠前,提供准确、客观和科学的法律咨询意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按照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智囊团”“人才库”“思想库”的作用,为委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咨询意见。要更加注重人才培育。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的各专家库牵头负责人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要充分运用好综合素质过硬、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素养强、群众口碑好的资源,从实务部门、专业院校、律师行业遴选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为复杂疑难案(事)件提供实用、管用、好用的法律咨询意见与解决方案。
助推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更多探索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法学会要把助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作为工作重心,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上持续用力。要将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与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对委托的立法课题中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深入研究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和方案,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专业的法律参考意见。要主动服务社会治理。紧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信访积案化解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研究,着力从法治层面找原因、谋对策、提建议;要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主动融入“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党委和政府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调处以及对重点行业、支柱企业等重大产业项目的推进和重要政策的实施,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论证和法治评估,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支撑。要主动服务人民群众。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要紧贴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执法司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法律服务,提出更多解民忧、促民生、护民利的政策措施建议。针对长期难以解决的信访积案,法学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由相关部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牵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专家“把脉”,提出法律咨询意见,推动案结事了。
助推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走深走实。新征程上,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加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实、落细、落地。要强化政治引领。法学会要指导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法学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加强与群团组织的密切配合,把精准化解各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作为打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围绕跟着案例走、奔着案例去、盯住案例一个一个去解决的目标,不断提高攻坚克难、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动结果运用。在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中不断借鉴吸收社会治理的新成果、新经验,细化方式方法,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加强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典型案例的研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经验,并转化为科学对策建议,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围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明确重点课题,聚焦疑难复杂案件,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课题组,推动成果转化,形成精品成果。
(宁蕊 咸阳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