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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基层治理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李奕霏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着丰富的治理内涵和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将影响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向和效能。因此,聚力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对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解决纠纷向关怀民生延伸。“枫桥经验”随着不同历史时期的基层社会形态、社会需求和社会矛盾的变化,经历了“管制-管理-治理”的发展与创新。“枫桥经验”的价值旨趣都是“以人民为中心”,内涵仍是开放融通、创新发展。正因如此,“枫桥经验”才展现出历久弥新的生命力和活力。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承担起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标准和新要求。因此,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理念应从“治理具体事件”升华为“对人需求的关切”,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转为主动营造善治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理念从纠纷解决向关怀民生转向,应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于群众利益的细微之处给予关怀,以文化人、以礼为治,有温度、有力度、有成效地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其次,贯彻“以民主促民生”,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养老等切身利益问题征集群众意见,并在进行充分意见交流后形成民主决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最后,定期做好民主评议与民主监督,将人民的满意度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检验标准和行政绩效考核指标,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从单向度治理向回应式治理转变。单向度治理是指,在治理过程中由具有权威的一方进行单向决策输出,另一方由于缺少平等交流、充分对话机会而较少影响决策的单向治理。即使是在政府积极转变职能的当下,单向度治理仍然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单向度治理虽然在效率上具有明显优势,但由于在治理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均无法充分吸收和体现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与偏好,容易导致基层善治“供需”失衡,无法满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回应式治理是指,在治理过程中社会多元共治的主体可以进行自由表达、平等交流、协商对话的双向治理。多个地方的实践证明,以基层问题和公众需求为靶向,积极、有效、持续地回应基层群众的需求与诉求,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增进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积极性、增强社会活力与创造力的有效方法,是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回应式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特征之一,促成由单向度治理向回应式治理的转向需要组织建设和机制保障等多方面支撑。首先,在党委领导下,构建基层群众、企业、社会组织等多个主体多元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凝聚共识、协同参与、共治共享的社会合力。其次,各级党组织发挥引领作用,培育党员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服务理念,使他们成为政策下达与民意上传的关键环节和主要渠道。最后,各级党组织及政府机关要践行群众路线,通过居民访谈、问卷调查、网格化队伍建设、政务专线、网络平台建设等方式,完善线下、线上的双向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实现治理目标人本化、治理主体协同化、治理方式精细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理效果。

从同质化发展向个性化发展延伸。当前,各地纷纷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借鉴全国优秀经验,打造本地基层治理创新模式。然而,在“标准化”“网格化”“流程化”“智慧化”等范式的推广中,不少地方出现了实践样态样板化、同质化发展的趋势。这种将“枫桥经验”狭义地理解为具体的“方法论”而进行机械复制、不顾本地实际“削足适履”的做法,会消减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

新时代“枫桥经验”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应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群众路线、解决群众问题、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形成符合群众实际需要的实践样态。为治之道,尤贵适宜。“枫桥经验”之所以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正是因为其有效地回应了社会治理中的差异和变化。各地要将区域差异和本地基层社会治理的“变量”纳入政策设计的视野,利用本地资源禀赋,在治理的不同场域和情境下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在价值,选用适宜的实践方法和路线,形成既凝结现代治理理念又充分尊重地方习惯和现实环境的实践样态,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更多地方智慧和解决方案。

(作者为西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编辑:陈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