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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机制

田静婷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以党政为主导,依靠群众、社会协同治理的做法被誉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典范。从行之有效的经验层面上升至国家法治建设的理论层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被写入重大会议报告、政策文件和党内法规,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的背景下,构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创新机制是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构建党建引领下治理体系内部的协同共治机制。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组织的关键作用,始终将人民放在工作的中心,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治能力,在乡镇和乡村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局面。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将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权利保障贯彻到法治建设和实施的全过程,将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结合。依托“枫桥经验”形成的基层治理体系,要进一步融合自治、法治和德治的治理要素,按照矛盾发现、调解、汇总的运行规律,以县级为重点建立各类平台的互联互通机制,共同构筑覆盖各地区、各领域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体系。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优势,切实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要动员行政资源和治理力量,建立基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打通服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当乡镇(街道)党政机构遇到需要跨部门、跨区域解决的难题时,由乡镇(街道)提出诉请,相关部门统一受理;各类城市管理力量在乡镇(街道)一级要聚合力量,形成权责清晰、条块联动的体制机制。要完善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办理、限期办理,落实登记、交办、承办、销案等各个环节衔接制度,形成党建引领下治理体系内部的协同共治机制。

构建有效预防化解社会风险的治理机制。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各地各级各部门预防化解社会风险、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宝。基层社会治理层面主要有社会治安、重大矛盾纠纷、公共安全等风险,社会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离不开完善的防范体系和预警机制。要注重预防主体多元化、预防方式多样化、预防手段多维化的风险化解途径,善于运用新技术手段提高风险的预警和解决水平,形成化解重点领域重大风险的合力。要进一步探索在县(区)乡(街道)村(社区)设立调解中心、分中心、工作站三级实体平台及其工作机制,对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跨地区、跨县际、跨乡镇边界基层缺乏解决条件的“三跨”类矛盾纠纷,由区域中心直接受理,形成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从预防、受理、分流、调处到监督执行的闭环式全链条预防化解社会风险的治理机制。

构建智能高效的基层社会治理长效机制。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将数字技术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引入信息科技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流程再造,形成网格化和信息化的功能相互融合、线上线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在推进基层治理数字化建设过程中,要运用好“互联网+”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形成“综治工作、市场监督、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数据平台。要推进网格治理体系的数字化建设,依托社会治理综治网格中心平台或移动端APP等智慧系统,通过调度网格员,实现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基本要素的动态管理。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主,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优势互补、相互联接的调解长效机制。促进调解与仲裁的衔接,推进信访与调解的结合,提升基层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司法监督体系,保障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拓展“互联网+”诉讼服务,依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与基层治理平台的迭代升级,结合网格化治理,探索基层司法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基层调解组织有效衔接,提升诉源治理效果。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为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编辑:陈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