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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司法局徐杨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反有组织犯罪法》

作者:惠亚洲 段飞龙

为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严格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助力徐杨街道平安建设,8月4日上午,临潼司法局徐杨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刑法》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部分重点条款。

学习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组织学习了《刑法》294条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2条。向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解释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组织的基本内涵及其特征、区别。结合部分犯罪的法律后果,告诫全体矫正对象尤其是年轻的社区矫正对象严于律己、谨慎交友,认清自己的身份,为了自己的美好生活和未来,慎独慎微、脚踏实地做人做事。

本次集中学习过程中,还组织学习了《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关于严管的适用和处遇,重申了矫正对象管理规定,并对各矫正对象近期的学习笔记进行了批阅。(惠亚洲 段飞龙)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