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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田西村里的“检察蓝”

作者:刘攀峰 张雯雯

乡村振兴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更是百年大变局下稳住“三农”的压舱石。如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多次走访田西村后,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服务田西村乡村振兴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围绕服务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乡村宜居宜业、法治乡村建设、农民富裕富足4个方面,明确提出13条工作措施。

该《实施办法》强调,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服务乡村振兴,通过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   

检察官提出,要准确把握田西村乡村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检察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种业发展、特色农业发展、科技引领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推进“三区三高地”建设取得新成效,奋力开创创新驱动、示范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局面,持续依法惩治危害农村产业革命、基础设施建设等妨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犯罪,坚决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护和改善乡村人居和生态环境,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主动满足农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推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深入民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杨陵区检察院将持续贯彻实施乡村振兴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联合区域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要求,精准把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思路目标,找准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着力点、结合点,将该《实施办法》切实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大局。(刘攀峰 通讯员:张雯雯)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