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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解读

作者:陈骥

2022年1月19日,《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印发,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办法》的出台,突出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监管要求从“规则为本”到“风险为本”的转变趋势,反映出原有的监管形式和模式已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监管需求。下面由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带大家一起了解此次金融监管法规出台的意义、背景、适用对象以及主要内容。

一、该《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是什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所进行的回答,此次《办法》出台的背景:是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指导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对发挥反洗钱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提出的明确要求。随着国内金融业务发展创新、国际反洗钱标准不断变化,现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发挥反洗钱在建设现代金融体系、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等领域中的作用。该《办法》出台的意义:1.制定该《办法》有利于顺应金融行业发展,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近年来,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出现一些新挑战,为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需要通过制定《办法》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加强反洗钱监管。2. 制定该《办法》有利于践行“风险为本”反洗钱理念,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当前,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未充分体现“风险为本”理念,需要进一步强调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在防范利用金融体系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基础上,提升金融服务效率。3. 制定该《办法》有利于接轨反洗钱国际标准,进一步明确对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相关要求,推进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

此《办法》的出台是国家在融汇了对境内外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期货等金融机构、行业进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监管制度、规则基础上所形成的,特别是该《办法》中将原有的“客户身份识别”更改为“客户尽职调查”,更体现了与国际接轨。

二、该《办法》的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该《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因此上述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非银行支付公司等应当根据相关条款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以保证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该《办法》的施行也会对相关的自然人、非自然人客户的金融活动带来一定的影响,但该《办法》的出台是为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机制,这是每一个市场主体应该积极响应并全力配合完成的正常工作,需要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的共同配合、合作。

此外,该《办法》的出台,也将对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非法行为做出更好的监管,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树起了一道有法可依的法律屏障。(陈骥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