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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检察院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作者:任航

为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七月份开始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六个月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商洛市商州检察院快速反应,积极落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侦查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13人,公安机关采纳变更强制措施11人,审查起诉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人,变更强制措施6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1人,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犯罪不可恕,司法有温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既依法保障了被羁押人人身权利,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果。下一步,商州检察院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将此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时刻提醒检察干警要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推进,加强责任传导和整体谋划,避免审查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更新司法理念,细化工作措施,每当羁押案件进入新的办案环节时,就要求办案人开展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中,做到每案必查,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羁押。

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侦查、调查、审判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获取理解和支持,在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中形成工作合力。

挖掘典型案例,注重成果转化,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过程中,注重提炼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机制,以专项活动为契机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任航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