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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司法局周家山司法所成功指导调处一起土地置换纠纷

作者:吕平 刘珺莉 吴路红

日前,勉县周家山司法所接到辖区一当事人汤某义反映,自己修建房屋又遇到邻居汤某阻拦,要求司法所给予调解。

为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司法所长带上司法干部一边赶往该社区一边通知社区调委会干部及两家当事人来到社区调解室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先后通过了解社区干部和当事人、邻居,理出了该纠纷的来龙去脉:2019年,汤某因置换汤某义10平方米土地,由当时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并做了调解记录,但第二天汤某义便反悔,要求汤某将土地经营权归还给自己,双方为此多次争执不下。

今年汤某义原基改建房屋,汤某认为时机已到,只要阻工,就可以将原来的置换土地事宜得逞。随即在汤某义施工过程中汤某、汤某的儿子和80多岁的老母亲进入汤某义建房现场进行阻工,还和施工人员撕扯,造成无法施工的事实。汤某义也陆续找社区干部和司法所,希望及时处理。司法所先后多次会同社区调委会深入现场进行查看调处,宣讲法规政策及阻工的后果,希望冷静处理两家的纠纷,不能借机刁难,就这样汤某义的建房顺利进行。

汤某看着邻居即将完工的房子,想着自己置换土地的事情还没有着落,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便又开始阻工,迫使组织出面解决置换土地纠纷。

了解此次阻工的症结后,司法所干部和社区调委会又一次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虑到双方是邻居,本着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避免因为置换土地问题而引发更大矛盾的原则,依法律、讲情理等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在司法所干部多次耐心的劝说下,汤某义最终同意接受之前社区调委会调解意见,两家搁置三年的纠纷问题得以成功化解,双方于8月11日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勉县周家山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就在“家门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吕平 刘珺莉 通讯员 吴路红)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