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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司法局:开展心理团建 助力社区矫正

作者: 张建锋 姜盼盼

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服务,是贯彻社区矫正教育矫正的一项重要措施。8月16日,渭南市大荔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新入矫的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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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心理咨询师通过“曼陀罗画”和桌牌游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认识自我,悦纳自己,树立责任意识,从而提升处理困难及压力的能力,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大荔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心理辅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心理及思想基础。(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姜盼盼)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