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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为秦岭生态环境增添“保护罩”

作者:史红海 包雪琴

近日,宝鸡市凤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突出诉前检察建议作用,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家门口、河道边的垃圾问题、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为秦岭生态环境增添“保护罩”,为群众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全面践行为民办实事,取得了较好效果。

去年6月最高检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由检察长牵头负责,第二检察部全面落实,其他部门予以配合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活动。2021年以来,分别成立了由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小组,划分了三个片区,各组按区域深入凤县各镇村进行排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立办一起。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聚焦秦岭和嘉陵江两岸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用足用好磋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全面解决群众家门口、河道边垃圾乱堆问题,为群众打造一片天蓝水绿的生活净土。

突出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就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同时跟进监督有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的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督促解决嘉陵江两岸向河道随意倾倒垃圾问题18处,砂石堆放防尘措施不规范问题4处,彻底解决群众身边的这些 “小事”,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记者史红海 通讯员 包雪琴)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