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刘普社主持,第三检察部主任、案件承办检察官魏蓉及三名救助申请人参加听证,武功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并发表听证意见。

该院在办案中发现两起交通肇事案件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第三检察部干警及时与两起案件被害人家属取得联系,向其告知司法救助政策及提出申请法律程序,尽力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提供帮助,指导其准确完备地提供申请材料,引导其在第一时间提出司法救助申请。该院受理申请后,第三检察部干警通过在被害人家属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镇办社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向其街坊邻居进一步了解因刑事犯罪造成人员伤亡、未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及被害人家属家庭、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等情况。案件承办检察官依法审查申请理由及案件事实及证据,两起交通肇事事故发生后,被害人均因身受重伤最终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或因无证驾驶机动车,或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肇事方仅赔偿部分医药费及丧葬费,为了抢救伤者,被害人家属通过向亲戚朋友筹借垫付剩余医药费,巨额借款无力偿还,家中面临赡养高龄且多病的老人及抚养子女等困难,导致本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生活陷入了困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院认定应当支持这两起案件被害人家属的司法救助申请,并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申请人陈述了申请救助的理由,听证代表围绕案件事实及证据、申请人的生活现状、实际困难、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等展开了评议,最后一致认为两起案件被害人家属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意该院给予司法救助的意见。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积极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外部监督力量更多地参与到检察办案活动之中,不仅有利于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更有利于提升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今后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检察听证作为审查案件的重要方式,以公开促公正,主动接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妮萍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魏蓉 赵浩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