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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检察院念好“四”字诀确保“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作者:刘济铖 张大鹏

近年来, 汉中市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通过念好“四”字诀确保“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用好用活“学”字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及部门学习教育计划,通过全院集体学、部门集中学、个人自学等形式,让全体检察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制度。通过编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手册,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及时为干警答疑解惑,确保准确填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消除思想顾虑,让主动填报成为全院干警的思想共识。

用好用活“宣”字诀,确保宣传引领到位。 充分利用该院“两微一端”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制作“一张图读懂三个规定”宣传折页,利用法治宣传、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向群众发放,提升“三个规定”的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在检察办案活动中全面适用“三个规定”告知制度,在单位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逐步形成促进、监督“三个规定”严格执行的良好氛围。

用好用活“领”字诀,确保执行落实到位。 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注重发挥“头雁作用”,检察长亲自抓部署、抓落实。班子成员对标分管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零报告”部门适时约谈,确保记录报告全面、及时、准确。组织全体干警签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并开展自查,通过画出“红线”,警醒大家绷紧廉洁自律弦,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用好用活“建”字诀,确保监督检查到位。 制定出台《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用切实管用的制度约束干警日常行为。同时,检务督察部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每月对记录填报情况进行研判和通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改进措施和具体要求。对干警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对隐瞒不报或不及时处理的,依照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刘济铖 记者 张大鹏)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