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 检察

府谷县检察院部署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作者:庹银盈

为提升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7月27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府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关于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宣读了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会议明确指出,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抓好落实,推进落实专项行动提出的“信息校核全覆盖、规范整修全覆盖、有效管护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等“四个全覆盖”的标准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承担着褒扬英烈、教育群众的功能。每一名英雄烈士、每一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每一件革命文物都是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最生动写照,都是鲜活的党史教育教材,因此要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作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二是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与各机关协作配合共同发力,传承和弘扬保护好英烈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以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为抓手,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配合把专项活动抓细抓好,大力推进红色基因代代传承,切实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三是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广泛宣传英烈保护、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英烈保护的法律意识。总结梳理英烈保护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深入宣传报道庆祝建党百年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服务党史学习教育的具体情况,积极营造学习党的历史、弘扬英烈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庹银盈)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