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交流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帆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通知》的精神。
随后,全体党组成员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和近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研讨,大家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作研讨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最后,张帆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理论指引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要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着力抓好落实。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坚守党的初心和使命,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来遵守。二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继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必读书目的学习,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专项活动,让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府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田巧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