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决定为申请人程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021年3月23日,程某某的母亲柴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父亲受伤住院治疗,申请人程某某系家中唯一劳动力,家中有两个孩子正在上学,造成生活困难。
该院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走访程某某居住地,对原案处理、实际损害、赔偿情况以及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评议,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该案件被救助人的家庭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旬邑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作出司法救助决定。
村干部张水利表示:“今天我全程参与到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来,使我感到非常荣幸,也感触颇深。也让我看到了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检察机关,同样相信被救助人也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关爱。”
近年来,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大局,在办案中对司法救助线索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启动”的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刘妮萍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文海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