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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检察院开展检察长宣讲“三个规定”暨公开承诺活动

作者:史红海  何海波

6月11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集中宣讲暨公开承诺活动。

上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喜玲向全院干警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会后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下午,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会议,周喜玲作党政领导干部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该区十二家单位三十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周喜玲从出台“三个规定”的背景、“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事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四个方面进行了宣讲。同时结合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具体情形以及插手过问具体案件会带来的后果,促进在场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领会吃准“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促使他们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在行动上划出“警戒线”。会议指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是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要聚焦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履行“三个规定”的示范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涵养风清气正司法执法生态的行动自觉,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关键少数”示范、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宣讲结束后,组织与会领导干部签订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广泛宣传,全面提升全社会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机关司法公信力。(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何海波)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