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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办知识问答

问: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哪些方式?

答:申请人可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经营场所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可以向所在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烟草旗舰店网址:http://ycj.gjzwfw.gov.cn/

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门户网址:https://zwfwdt.tobacco.gov.cn/cooperativeWeb/event/tab

问: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问:哪些情形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新办申请?

答:1.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2.经营主体发生变化;3.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国有企业,按照国家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可以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连锁经营企业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问:什么是品牌连锁便利店?

答:品牌连锁便利店是指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控、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以直营或加盟方式开展经营的,以经营食品和日用品为主的小型零售店。

问:品牌连锁便利店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哪些规定?

答:品牌连锁便利店从事烟草制品零售,每一个便利店都应向属地县级烟草专卖局申办零售许可证,一店一证;坚持属地烟草公司进货原则,每店独立向烟草公司订货,一店一订,禁止连锁店之间相互调剂;坚持属地配送原则,一店一码,由属地烟草公司送货到店。

问:对有外资成分以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为主要经营的宾馆、酒店等企业,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哪些规定?

答:对有外资成分以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为主要经营的宾馆、酒店等企业,按照《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属于“娱乐服务类”的,不属于 “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可以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内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租赁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柜台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何规定?

答:内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租赁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商业企业经营场所从事烟草零售业务,其所租赁经营场所应为内资商业企业的经营场所。因此,可以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具备安全措施保障的加油站、加气站的便利店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哪些规定?

答:具备安全措施保障的加油站、加气站便利店不属于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范围,可以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到期想继续经营怎么办?

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问:哪些情形应当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或者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地址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变更许可范围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如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申请?

答:持证人需要暂停经营行为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许可证的有效期。

问:如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恢复营业申请?

答: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恢复营业申请。

问: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的如何处理?

答:持证人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损毁的怎么办?

答: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损毁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及时提出补办申请。

问:不想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怎么办?

答: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

问:哪些情形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1.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2.未成年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零售业态属于“娱乐服务类”的企业或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情形的除外)或者个体工商户,及其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4.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5.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6.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7.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8.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9.经营地址在中、小学校内部及周围;10.利用自动售货机(柜)销售烟草制品的;11.利用信息网络渠道销售烟草专卖品的;12.党政机关内部;13.同一经营地址已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问: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时限多少天?

答:烟草专卖局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外承诺缩减期限的,以承诺期限为准。

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延续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补办申请审批时限多少天?

答:应当当场办结。当场办结的,可以不出具书面受理凭证。

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多长?

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审批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

问:持证经营户可以流动售烟或者异地售烟吗?

答:不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问:持证人未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如何处理?

答: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持证人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

问:可以使用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吗?

答:不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问:无证经营如何处理?

答: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问: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如何处罚? 

答: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问:未及时提出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如何处理?

答:持证人未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责令其在30日内依法申请变更登记。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烟草专卖局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问:哪些情形烟草专卖局可以取消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的资格?

答:1.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2.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问:哪些情形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答:1.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2.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3.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

问:我想开个网店,可以在网上买卖卷烟吗?

答:不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问:可以使用自动售货机销售卷烟吗?

答:不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

问:中小学校周围可以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体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求。

问: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有哪些规定?

答: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问: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哪些规定? 

答:视同歇业。烟草专卖局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

问:寄递烟草专卖品有哪些规定?

答:寄递真品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寄递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寄递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超出限量的,寄递企业不得收寄。

问:个人一次可以携带多少条卷烟?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问:申请零售许可证的咨询、投诉电话是多少? 

答:西安、咸阳、杨凌、西铁:02912313  

延安:091112313榆林:091212133渭南:091312313  

商洛:091412313安康:091512313汉中:091612313  

宝鸡:091712313 铜川091912313 省局:02985466531

(编辑:杜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