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藏猫腻
2020年7月13日,延安市甘泉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市场检查过程中获得安塞区某零售户在商店内销售假冒卷烟线索。随后,甘泉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赴安塞区,在安塞区烟草专卖局、安塞区公安食药环大队的配合下,前往李某店内进行检查,现场查获非法卷烟11条,价值6800.00元,通过初步鉴定为假冒卷烟。面对专卖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李某交待了其先后从上线刘某手中多次购买卷烟,交易金额达到8万余元。
针对案件特殊情况,市局研究决定指定安塞区烟草专卖局管辖。安塞区烟草专卖局及时协调安塞区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和经侦查大队召开了联席会议,并成立了联合专案组,根据李某交待的情况,办案人员立即赶往刘某入住的宾馆进行检查,在其房间查获假冒卷烟72条,价值29770.00元。
循线追网络
面对专案组的突袭,刘某如实交待了自己是从网上和广东省一个微信名叫“**”的女人手中低价购买到的假冒卷烟,通过微信转账和银行现金打款的方式从2018年开始至今大批量频繁购买卷烟,后又高价卖给了安塞区李某和谭某。随后,专卖执法人员和公安执法人员将谭某带回调查询问,谭某交待其从2018年1月到2020年1月期间共从刘某处购买假冒卷烟交易额达20余万元。
根据李某、谭某和上线刘某交待的情况,专案组先后奔赴多地深入调查取证,进一步核实了该售假网络团伙交易金额达到35万元,查清了银行现金转账交易金额6万余元。
断网擒主犯
经过专案组历时5个多月不懈的追查,连续四次奔赴广东,终于锁定了刘某的上线主犯黄某(福建省漳州市人)。2020年12月11日,在专案组精心组织下,办案民警与烟草专卖稽查人员奔赴广州市,成功抓获了该案上线黄某。该网络案件总涉案金额初步已经达到200万元以上。
2020年12月3日,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对该网络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刘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6万元;被告人谭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1.6万元 ;被告人李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4.5万元。
2021年1月18日,该网络上线主犯黄某被安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截止目前,“7•13”网络案件共抓捕犯罪嫌疑人4人,逮捕判刑4人。该案件还在继续进一步深挖扩大战果中。
(张帆 通讯员 王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