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宝鸡市城区大街小巷张灯结彩,路上满是喜气洋洋准备年货的人们。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干警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坚持站好节前最后一班岗,下午两点四十分,院审管办法官叶欣荣和法官助理杨乐忙碌的身影背后,又有两起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两案中,原、被告系战友关系。自2017年起,被告姚某某陆续向原告杨某借钱。截至2018年9月,被告共向原告借款43万元。被告姚某某给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并承诺一年后归还全部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违反承诺各种推脱拒不还款。原告遂将其诉至区法院,经本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姚某某归还借款43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姚某某将其名下房产一套抵押给他人,又将其名下小汽车一辆无偿转让给其弟。原告杨某万般无奈,再次将被告姚某某等人诉至法院请求分别确认借款担保合同无效及车辆转让合同无效。
两起案件受理后,金台区法院承办法官叶欣荣和法官助理杨乐经过仔细了解案件情况,发现双方当事人因多次诉讼积怨颇深,针对具体案情预先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利用庭前、庭中、庭后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各种方式的调解,同时给当事人耐心细致释明法律,并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被告姚某某意识到自己的不当做法并积极道歉,得到了原告的谅解,当事人握手言和。双方达成和解后,原告杨某于2月10日下午,来到区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并表示令人困扰的纠纷能够在农历新年之前得以解决,感到非常满意。通过案件的审理,也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人民群众一句贴心话语,送来的不仅是对金台法院法官办理案件的满意和感谢,更是对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的赞扬和肯定。(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杜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