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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迅速执行显效率 案结事了慰民心

作者:李昱杰 郭朝霞 郭建军

今年9月2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某煤矿公司向张某一次性支付8万元,双方纠纷彻底了结。由于被执行人某煤矿公司没有及时地履行该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于今年11月2日向旬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收到此案件当即采取措施,联系被执行人,敦促其积极履行该给付义务,并向其告知若不履行本案义务,将对其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最终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在七日内履行该案件义务。结果第三天下午,该公司便向旬邑法院账户转账8万元,并交纳了案件执行费。该案仅用三天时间便执行完毕。(李昱杰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郭建军)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