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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最好的新年礼物

作者:陈杰钢 韩勇

“感谢未央法官,新年即将来临,这是我们收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12月24日上午,一起刑事诈骗案件的7名受害人领取1.25万元案件款后,激动地向法官道谢。

被执行人华某、尚某、李某、曹某在网上购买乌龟工艺品并将其抹泥做旧,四人相互配合,营造乌龟工艺品为真玉的假象诱导受害人购买。西安市未央法院以诈骗罪判处4人一年至一年又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3000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11月5日,案件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展开查控,但发现4名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无互联网存款、无证券、无保险、无车辆、无房产,案件陷入僵局。法官再次阅卷发现,本案主犯华某于11月30日出狱。12月3日,法官立即前往其住处。华某辩称:“我们受到严厉的刑罚了,法院咋还冻结我们的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余额,并限制高消费?”法官耐心向其解释法律规定:罚金是有期徒刑的附加刑,二者并不冲突,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亦有明确法律规定。同时告知其,若不履行涉财产部分的判决,法院仍然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最终4名被执行人缴纳了全部罚金1.2万元及执行费,并退赔受害人损失1.25万元。

收到案件款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7名受害人,按照刑庭移送的退赔清单,向他们发放了全部款项,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法官寄语】天上不会掉馅饼,幸福属于奋斗者。每个人渴望的幸福生活,只能通过脚踏实地的努力才会拥有。同时也告诫大家,生活中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谨防上当受骗。愿每一个平凡的个体都能在奋斗的征程中,用激情点燃梦想,用行动实现价值。(陈杰钢 通讯员 韩勇)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