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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送出去的礼物,能要回吗?巩留法院为你解惑

作者:古丽布斯坦

每年“5.20”都有很多年轻人通过(手机移动、PC传统)互联网络(以微信、QQ、微博、论坛等为平台)或手机短信大胆说(秀)爱,甚至送礼(红包)传情、相亲寻爱,更有无数对情侣扎堆登记结婚、举办婚宴 。

今年的5月20日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有点不一样。日期2020520与“爱你爱你我爱你”是谐音,颇受年轻人欢迎。

过节热潮退去后,部分年轻人发现自己过于冲动,出手阔气,现导致生活拮据,后悔自己送礼、送红包。反复咨询520送出去的礼物,能要回来吗?新疆巩留县法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法官回答:

一般情况下,看是什么礼物。

以结婚为条件送的礼物,若结不成婚,可以要求返还,比如求婚戒指、婚房、各种求婚礼物。

不以结婚为条件的礼物,就不可以要求返还的,比如各种定情信物、各种爱的赠与,不以结婚为条件的各种送。

不过,有例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是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就是结婚。以求婚戒指为例,这个赠与可译作“如果你和我结婚的话,我就送这个戒指给你”后面还隐藏着一个意思:“如果你不和我结婚,我就不送给你了。”,还包括最典型的“彩礼”,“彩礼”属于明显的“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送出后双方还未结婚就分手,是可以要回的,但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手续,离婚时还能要回吗?法律在此做出了特别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双方在办理离婚时,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否则就要不回了。

但没有提条件的赠与,把礼物交给对方了,就不能要求返还了。注意如果是送房子的话,是过户后不能反悔,没过户前都能反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官建议:

送“豪礼”时三思而后行。在法律上,不附条件的“礼物”,一般不予以返回。法院也不会支持所谓“青春损失费”,要想不让青春的损失“逃单”,送礼还需再三考虑,确保自己是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做出的意思表示。

学会保留证据,关键的时候可能派上用场。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用“法律思维”思考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学会保留证据,如转账记录就比现金支付更容易取证,而现代社会发达的网络通讯,像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相应证据。

在恋爱时,每个人对于感情都会有美好的设想才会心甘情愿付出,爱到深处,礼物的馈赠往往成为感情的附属物。 所以,法官提醒恋爱中的你,支出大笔财物时一定要慎重,对婚姻的期望要保持冷静,对自己行为的后果作出理性的预判,要学会保留凭证和相应证据,我们很难把控爱情的方向,但我们至少可以把控好自己的钱包。(古丽布斯坦)

(编辑:许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