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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渭滨法院:砥砺前行 “疫”不容辞

作者:孙帅

为准确把握疫情防控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执行工作不停歇,日前,渭滨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应坚持防疫优先、利益平衡的原则,办案人员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执行手段,妥善采取执行措施,并对执行时效中断、暂缓或中止执行、履行义务宽限期等情形的适用条件提出明确要求。《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渭滨法院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依法服务保障民生,助力区域经济发展的责任担当。

在新冠疫情发生后,渭滨法院执行局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多措并举,确保特殊时期案件执行工作不停摆、执行质量不降低,全力打通保障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应对疫情科学有序。依托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陕西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平台,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远程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执行需求。办案人员利用电话、短信和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谈话,并做好记录。执行局增设三个接待室,接待室常通风、常消毒,分散接待来访当事人。为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非紧急案情暂不传唤,非紧急材料暂不面交,非紧急事项暂缓线下执行。对于突发紧急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通知精神开展执行活动。日前,渭滨法院接到外地法院的“求助电话”,请求协助续冻一名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因该账户冻结期限即将届满,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将面临资金流失风险。执行局收到协助执行材料后,迅速向院领导汇报请示,获准后立即联系银行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派出干警完成了兄弟法院的委托。

网上执行快捷高效。充分运用线上执行手段,通过“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办理案件。疫情防控期间,查控案件300余件,执行到位资金260余万元,冻结资金1000余万元。办案人员通过移动执行平台、短信、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接待当事人,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民生有力有爱。民生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谐。受疫情影响,渭滨法院执行局在暂缓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同时,对涉民生案件始终坚持力度不减、势头不弱。被执行人付某长期拖欠焦某等人农民工工资,焦某等人因经济问题生活窘迫,甚至连外出复工的费用都无力解决。经查,被执行人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通过多方协调,法院为焦某等人申请救助资金,通过执行救助途径解决了焦某等人工资问题,既缓解了其生活困难,又为他们及时复工提供了助力。

护企暖企规范贴心。针对辖区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陷入困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执行和解方案无法实现的情况,渭滨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将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用足用活,积极促成当事人相互谅解、相互扶持,达成执行和解,共渡难关。在执行某环保建材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某建材公司银行账户,因企业复工复产急需,该公司向法院提出解冻申请,请求宽限履行期限,分期偿还债务。法院执行干警立即组织双方进行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被执行人也作出分期还款承诺,冻结资金全部用于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法院干警的暖心之举,受到企业的高度赞誉。

疫情无情,人间有爱。渭滨法院执行局干警将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高效的工作业绩,为坚决打赢防疫攻坚战,继续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孙帅)

(编辑:许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