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陕西某互联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孔某来到未央法院汉城人民法庭,送上锦旗和感谢信,感激地说:“感谢严法官和武法官,是你们设身处地为企业和当事人着想,耐心促成调解,让我这一名外地商客深深地感受到西安的营商环境在不断优化,也让我们公司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在绝望中看到重生,谢谢你们!”
2017年10月11日,原告陕西某互联网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取得西安市未央区的一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使用面积19551.89平方米)。2018年9月18日,取得不动产权证,并于同年11月5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原土地使用权人西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过期土地证将该土地出租给4家公司,强行占地2年,拒不腾退,导致原告公司拟建设的项目迟迟未能开工,经营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原告陕西某互联网有限公司公司于2019年10月将承租土地的4家公司起诉至未央法院,要求4被告腾退所占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并支付占用费以及经营损失500万余元。
严丹法官受理了其中3起案件,审查发现虽然案件事实清楚,但争议标的较大。原来,3名被告是在不清楚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与原产权人达成了租赁合同,原、被告之间矛盾很深,极易引发新的冲突。为妥善化解双方之间的纠纷,严法官决定从维护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促成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合议庭成员从双方的利益和关切点入手,耐心细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用热情和诚意逐渐消除了双方的分歧。
最终,促成原告陕西某互联网有限公司公司与被告陕西某设备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于2019年12月8日前腾退,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案件调解成功,也为“一揽子”化解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原告与另外两起案件的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自愿到法院撤回起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严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