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忠武(左五)等一行在黄龙县调研工作。
抓好项目建设,促进增产增收。图为项目区群众喜获丰收。
杜岭川项目区。
延安市黄龙县地处陕北黄土高原与关中平原接合部。该县始终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生态与经济双赢”,依托生态优势、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生态经济,努力实现生态与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在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黄龙县国土资源局采取有力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黄龙县圪台乡杜岭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圪台乡圪台村,总规模389.37公顷,总投资700.74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2月15日公开招标,同年2月28日开工建设,至5月19日完工,11月20日通过市国土资源局验收,12月29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成功,完成项目配号。为了抓好杜岭川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黄龙县国土资源局全体员工付出了辛勤的努力。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黄龙县高度重视杜岭川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建立了政府负责、国土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监察、财政、国土、农业、水利、环保、城建、审计、项目区涉及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职能,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项目现场踏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工程实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监督管理到位,项目得以顺利开展。
充分宣传群众支持
杜岭川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区域主要位于川道,耕地质量不高,土层薄且贫瘠,地块零碎不利于机械化耕种,是农民依靠土地收入来源少的区域。黄龙县国土资源局多次深入村庄宣传土地整治政策,让群众了解“小块并大块”、修路建桥等工程带来的好处,理解“小块并大块”的核心在于“重新分田但不分权”,各户承包面积不变,承包权继续得到保障。据了解,土地整治将带来三大好处:一是便于耕作,节省劳力、提高产出效率;二是为大户经营和机械化生产打下良好基础;三是为大规模土地流转、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供了条件。该项目得到了当地镇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广受欢迎。
广泛征求意见优化设计报告
在项目规划设计环节,该局积极探索,认真总结,严把现场踏勘、征求意见和成果汇总关口,推行“两设计、两征询”工作法,由集中会议征求意见转变为深入现场征求意见,力求项目设计更贴近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两设计、两征询”即规划设计在经过现场踏勘、征求意见初步完成后,由规划设计单位人员和该局工作人员带领项目规划区的村组干部再次实地踏勘,讲解规划内容,进一步现场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并对规划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以“抓质量促进度,控成本保安全”的原则优化设计报告,最后由项目区村组织确认后现场签认,从而使有限的工程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严格执行制度增加项目透明度
工作中,该局严格执行“七制”。法人制。该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项目承担单位,整理中心主任为项目法人代表,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查设计、投资、进度、质量等项目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区的权属及各相关部门关系等事宜。公告制。对项目区范围、面积、承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情况在项目区村组进行张榜公告。招投标制。市国土局批准立项后,该局通过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投标,严格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实现项目建设的公平性。监理制。工程施工由监理单位全程监理,并实行责任倒查制,切实增强监理人员的风险管控意识,严把工程质量关。合同制。与设计单位、招标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竣工测量单位、审计单位等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增强项目建设的约束性。实行村民小组监督制。在项目区设立标志牌,项目所在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或全体会,公选出2至3名村民代表,分片包干,现场监督施工进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审计制。推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整理中心每周向县项目督查室和县审计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度,积极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及委托的中介机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不冒领、不流失。
化解矛盾纠纷提速工程建设
土地整治项目中的修路、土地平整、修建农用桥等工程都涉及占地问题,施工单位和村民之间很容易产生矛盾,影响正常施工。对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该局实行“班子成员联项目、中层干部联标段、机关干部全员参与”工作机制,分包村、紧盯户,广泛征求村民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最大程度做到群众满意,赢得理解和支持,保证施工进度。
加强督导保证质量
自项目实施以来,延安市国土资源局、黄龙县政府领导及该局领导10余次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对项目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耐心听取当地乡政府及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
土地整治统一规划后,将小块并大块,田埂减少面积增加,该局坚持“重新分田但不分权”的原则,群众自愿参与并地,使原来的承包田“移”到了耕作条件更好的大田,各户承包面积依然不变。部分群众的耕地和承包后剩余的耕地流转给农业种植大户或农业企业,将耕地交由经营者统一管理。群众通过土地租赁或者以土地入股的形式获利。部分群众因此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其他产业,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引导实施“企业+基地+农户”,大力推行产业对接,集中连片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全县核桃产业基地、苹果产业基地、花椒产业基地,有效促进了群众增产增收。
加强后期管护增大项目效益
项目是基础,管理是关键。该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建轻管”的现象。在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后,群众选择收益好,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经济作物,做好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实施精耕细作,科技种田。目前,整理后的耕地已全部耕种,庄稼长势良好,并已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管理范围,使用权属集体所有,村民经营,原则上谁受益、谁保护,与村委会签订耕地交付和后期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保证整理后土地的标准不降低,确保耕地长期发挥效益、群众长期受益。
2018年,黄龙县国土资源局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进一步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确保工程优质,群众受益,为促进黄龙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