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国土资源工作纪实



宝鸡地处陕西关中平原西部,是国家规划建设的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也是陕、甘、宁、川毗邻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2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大集团引领,大项目带动,园区化承载,集群化发展”的基本思路,着力打造“一个产业园、多个园中园,一个大行业、多条产业链,一个大集群、多个小集群”的发展格局,培育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钛谷”品牌,形成率先发展新优势。
2016年以来,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用地、维护权益的职能要求,在管委会和宝鸡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在征地、报地、供地、耕地保护、执法监督、矿产管理、移民搬迁、“两权”登记及地灾防治等方面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特别是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5600亩,其中,保税区3500亩,重点项目1800亩,吉利住宅230亩,完成了规划调整完善1.5万亩,完成了新一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更新评价并通过省厅验收。近日,笔者就该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进行了采访。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高新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宝鸡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分局,局长权文林兼任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高新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了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笔者了解到,在经过对高新区主区及发展方向区进行实际踏勘、访谈问卷的基础上,经过对该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土地利用现状以及相关规划定位和一系列技术测算和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及潜力测算,领导小组对高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予以了肯定评价。
土地利用结构和发展趋势比较合理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新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以城镇建设用地为主,主区除不可建设土地以外已经全部建设,其中,住宅用地面积最大,这与宝鸡高新区的定位相符。发展方向区处于建设中期,已建成的城镇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面积最大,这与宝鸡高新区“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科技部授予“国家火炬计划钛产业基地”“国家钛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石油装备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重型汽车及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及国家商务部、科技部授予“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新材料)”“中国钛谷产业集群”的发展趋势相符,将工业仓储向发展方向区扩散,降低主区的压力,土地结构和土地利用发展趋势合理。
土地监管绩效成果显著
根据更新评价结果,宝鸡高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将在几方面提质增效。
一是进一步优化发展方向区土地利用结构,适当增加住宅和商服用地,促进开发区全面发展。
二是制定产业用地规划,鼓励产业规模化发展。从高新区长远发展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挖潜来看,高新区将进一步鼓励主导产业集中,合理布局,为产业用地置换提供依据,在促进主导产业集聚的同时,促进非主导产业集中以减少对主导产业规模化的影响,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促进土地供给市场化。一方面,高新区的集中建成区可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鼓励企业通过依法转让、租赁或回购、改建等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厂房设备,实现土地的二次利用;另一方面,按照“十二五”和城镇发展及园区发展规划,结合开发区土地年度供给计划,促进土地市场化供应程度的提高,有序供应土地,推进高新区的科学合理开发建设。
四是建立节约集约企业评估指标体系。从严管理已进入开发区的企业,建立切实可行的企业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节约集约企业指标体系,从分析影响高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因素入手,从土地利用的强度,产出效果,利用程度及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着眼,从建设“三低一高”型经济发展模式(即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和生态效益指标出发,根据园区管理策略、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动态监测系统及时更新地籍数据、企业数据等,实时进行高新区企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017年,宝鸡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将继续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力度,加强城镇废弃学校、供销社等低效用地再开发,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在保障发展方面,做好土地规划调整,增加用地空间13000亩,力争完成1500亩报地任务。完成宝坪高速和科技新城东片区综合保税区征地任务。争取完成“双退”2000亩,完成土地整治项目2个,新增耕地1000亩。力争收储土地100亩,计划供地2000亩,其中,出让经营性用地不低于300亩,出让工业用地不低于1800亩。
在保护资源方面,完成城市周边6.5379万亩、全程9.28万亩的基本农田保有量地块,相关图标册,设立统一标志,协调两区完善基本农田数据库。建立执法联动遏制机制,完成六镇耕地保有量。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乱采滥挖行为。
在维护权益方面,建立公共权力清单透明,分工责任清单明确,每周任务清单具体的“三单”制度。在征迁、交易、矿管、执法、收储、整治等六个方面实行“阳光业务”,做到事前公开、事中规范、事后追责。做好地灾防治,按照“十有”标准,重点落实监测经费及应急除险资金及时到位。
2016年,宝鸡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在各项工作亮点频出。2017年,高新国土人将加倍努力,矢志追赶超越,谱写新的国土资源华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