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兴平市国土资源局“六五”普法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综述
2016年以来,陕西省兴平市国土资源局保资源,保发展,依法行政,开拓进取,为兴平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在“六五”普法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了骄人的佳绩。
“六五”普法亮点多
“六五”普法期间,兴平市国土资源局在兴平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努力推进普法工作的新发展,为构建和谐法制社会做出贡献。
“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尽的工作计划。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先后开展法律法规培训13次,培训人员500余人次。二是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大讲堂方式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要求正副科所长、业务骨干每周轮流站上讲堂,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同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三是每年开展一次办案质量评比活动,要求每个监察中队和基层土管所每年至少报送2个以上的案卷参评,由局评审组打分评比,并反馈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在带好队伍的同时,该局还认真做好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普法宣传。近年编印宣传资料5万余份,制作展牌、挂图90多个,宣传标语420多条,并将五年来在“六五”普法工作方面的做法、经验、成绩制作成纪实画册(100余套)。另外,还制作“六五”普法专题宣传视频资料,以图片、文字、视频相结合的形式,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宣传普及率达到90%以上。2016年,为全面提升村级组织和农村干部严格保护耕地,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和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识,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兴平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由局纪检组长带队,抽调4个科室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科长,在全市村组干部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完成对庄头镇等8个镇办共计480多名村组干部的国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为了让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该局高度重视对普法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工作专题会议,做到年度有安排,年中有分析,年末有总结。二是做好业务工作和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确保普法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实行普法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夯实目标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对完成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在严格的考核激励机制下,该局的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六五”普法中期,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国土系统咸阳地区唯一普法先进集体。兴平市国土资源局将再接再厉,在“七五” 普法中再创佳绩。
土地执法出重拳
近年来,兴平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整合国土、住建、公安等多个部门执法力量,专项开展土地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增强国土执法队伍的战斗力。截至目前,累计现场制止违法占地行为400余起,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4400多平方米,腾出土地200多亩,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追究了10名干部的党政纪责任和5名违法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用地秩序明显好转。
政府支持有力,领导重视到位。兴平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涉地案件,明确要求对辖区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须第一时间报送、严格执法程序、市级领导牵头查办,确保案件及时顺利查处。
部门联动协作,提高执法效率。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是一项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管理工程,只有加强内部的横向联系,理顺关系、凝聚部门合力,才能形成高效有力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格局。兴平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争取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协调办案,并主动加强与住建、水利、农林、电力等部门和镇办的协作,建立了多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合制止的综合执法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执法成效不断彰显。
加强动态巡查,杜绝新增违法。近年来,该局始终以“控增量、消存量”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思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完善执法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执法监察任务。一方面,重点强化动态巡查,源头预防土地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了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完善了市、镇、村、组四级土地执法监察信息网,并在各自然村落实了监督员。在全市划分三级巡查区域,一级巡查区为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城乡结合部和省道两侧的土地;二级巡查区为建制镇规划区、一般耕地、乡村结合部、镇、村道路两侧的土地;三级巡查区为村庄规划范围内及周围的农民建房用地。一级巡查区做到每周巡查一次,二、三级巡查区每月巡查两次,彻底清除了巡查“盲区”。截至目前,共组织巡查2000多人次,现场制止违法用地行为400多次,有效遏制了新增土地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严格案件查处程序,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该局严格按照《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文件精神,严格立案审查程序,做到快查快办、立办铁案。为确保案件查处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文明,先后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其中,举报制度,公开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多方快捷获取案件线索,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重大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重大案件一经发现,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同时报备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案卷管理,严格追究错案责任人的责任;案件督办制度,对照《行政许可法》加大违法案件督察督办力度,防止出现违法案件查处久拖不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办人情案的情况,切实维护执法的严肃性;违法案件查处回避制度,对案件涉及执法人员亲朋好友的,执法人员予以回避,严禁参与、过问、干扰查处工作;疑难案件会审制度,对重大案件和疑难问题,坚持每周组织大队领导、法律顾问、办案人员现场会审,共同商定查处方案,确保公平、公正、准确执法;案件移送制度,在严格行政查处的基础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及时配合调查工作,确保违法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为了规范兴平沿渭沙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滥采、盗采等行为,自今年8月份以来,兴平市就沿渭违规采砂、违规占用农用地、耕地等问题先后三次召开专项工作会,并下发相关文件,及时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按照市政府具体安排,市土地规划监察大队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一是组建专职队伍,强化巡查监管。组建了14人的渭河执法巡查中队,专职负责沿渭沙场管理。结合沙场夜间偷采的实际,坚持24小时全天候巡查监管,看死盯牢。二是严查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通过夜间蹲守,跟踪监控调查,先后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5起,扣留非法采砂机械、车辆30多台(辆)次,有力震慑了偷采行为。三是强化基础建设,提高监管效率。投资80多万元建成了沿渭监控系统,在沿渭采砂出入口设置监控探头21个,在市城乡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建立了实时监控平台,实现了无缝隙监控。四是整合沿渭沙场,集约节约用地。对保留的沙场逐一登记,并在水利部门的监管下缴纳了保证金,确保沙场能长期有序经营。对取缔的6个堆沙点约380亩土地进行了复垦平整,恢复了土地原貌,其余堆沙点已在整合、规范之中。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兴平市国土资源局本着认真做事、用心做事、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的理念,注重学习提升,引导全体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干事、勇于创新的精神,凝聚了全局的战斗力,锻造了一支业务熟练、运转高效的国土资源执法队伍,日夜战斗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第一线。
本报记者 刘小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