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鸡公田起义旧址有了司法“守护人”

作者: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李强

10月19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西乡县人民法院,在西乡县红二十九军鸡公田起义旧址设立红色文化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汉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刚出席仪式并讲话。西乡县委政法委、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私渡镇党委相关负责人,省人大代表杨玉霞、市人大代表马建华等共同见证。

鸡公田起义旧址位于西乡县私渡镇红安社区,是当地标志性革命遗存,镌刻着革命先辈浴血奋战的光辉足迹,也是长征精神在西乡大地的生动实践。红色文化资源不可再生、弥足珍贵,设立司法保护基地,紧扣文化振兴工作大局,立足审判职能,以司法力量守护红色根脉永续传承,着力构建“司法赋能、部门联动、属地共管”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新格局。

李志刚表示,基地设立标志着红色资源多元保护迈出重要一步。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红色资源司法保护时代价值,把保护工作贯穿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治理各环节;立足主责主业,统筹刑事惩治、民事救济、行政监督职能,凝聚“三合一”审判合力;深化协同共治,拓展“法院+”联动机制,织密多元保护网络;坚持以用促保,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双向赋能,让革命旧址焕发蓬勃生机。

仪式结束后,参会人员跟随讲解员参观鸡公田起义旧址,实地了解革命文物保护现状,并围绕基地运行、跨部门协作等事项开展交流。(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李强)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