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公益诉讼紧盯充电隐患 汉台区97家充电站完成“体检”

作者: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吴霞

“以前的充电站,灭火器一个都没有,每次路过都提心吊胆。如今消防设施齐全,还经过了备案验收,我们来这充电心里更踏实了。”10月14日,汉中市汉台区某充电站附近,群众老周对回访的检察官感慨地说。

一方小小的充电站,连着新能源车主的日常出行,也连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可当充电桩“先建先营”跑在监管前面时,隐患往往就藏在不起眼的地方。

2026年5月,汉台区检察院干警在履职摸排中发现,辖区4个电动汽车充电站存在安全隐患,消防器材未配备或数量不足、灭火器压力不足失效、安全警示标识缺失。一旦发生火情,极易延误初期处置,威胁充电群众人身安全,还会造成车辆及设施重大财产损失。更关键的是,部分站点未经行政机关验收合格即投入运营。依据《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已备案的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建成后,应向县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运。

“充电桩不是通上电就能对外营业,验收这道关必须把严。”承办检察官表示。

针对上述问题,汉台区检察院于2026年6月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消除设施管护和消防安全隐患,并推动建立“备案审查—建设验收—运营监管”全流程闭环。

7月14日,为推动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到位,一场关于充电站安全的“专题会诊”在汉台区检察院召开。发改、消防、城管、市监、供电等部门和属地乡镇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研究破解充电站监管难题。与会各方达成共识:不能只盯着4个问题充电站,要对辖区所有充电站开展一次全面安全体检,逐项核查运营企业的备案验收、消防设施、防雷防护、用电运维等全流程环节。对存在问题的站点,当场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把风险消除在萌芽阶段。

在汉台区检察院的推动下,相关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4个问题站点摸排核实,梳理形成问题清单11条,对照监管职责逐条细化任务、逐项压实责任,督促运营单位立行立改。在此基础上,各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对全域登记在册的97家充电站、1272把充电枪精准摸排建档,发现安全隐患121条,建立隐患台账,全部纳入整改核查流程,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分批推进,同时推动发展改革部门将消防设施配置纳入新建场站审核范畴,把隐患治理的关口前移。

近日,检察官回访现场,4处问题站点已全部整改到位,97家充电站分批治理工作正有序推进。曾经“通电就营业”的充电桩,被纳入全流程监管,安全运营秩序得到全面规范。(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吴霞)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