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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检察院:守住医美用药安全 以案敲响法治警钟

作者: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朱丽雅

“我就是图便宜,看朋友圈有人售卖,想着是微信好友介绍的应该靠谱,没多问就直接下单了,没想到这属于严管药品,现在回想真是后怕。我接受处罚,以后进货一定走正规渠道。”10月12日,面对检察官,汉中市汉台区某文身店负责人赵某某满脸懊悔。

时下,文身、文眉等医美项目广受年轻人喜爱。为减轻操作痛感,不少商家会推荐使用所谓“无痛麻醉膏”。这类外包装花哨的软膏,看似能实现无痛操作,背后却潜藏巨大药品安全风险。近日,汉台区一文身店主因违规销售无正规手续的麻醉膏被追责,为美容行业从业者和广大消费者敲响安全警钟。

赵某某在经营文身店期间,从微信好友江某(已判处刑罚)手中购进18支“PROAEGIS”无痛麻醉膏并对外销售。药膏外包装仅有英文标识,无中文标签,监管检查时,赵某某无法提供该产品合法批准证明文件。经专业机构检测认定,药膏检出利多卡因、丁卡因成分,符合药品界定标准,应当按照药品管理。

赵某某销售未经批准药品,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汉台区检察院检察官综合考量,赵某某具备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赔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案件并未随着不起诉办结。汉台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移送线索开展行政追责。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核查后认定,赵某某存在销售、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赵某某认可处罚决定,现已足额缴清罚款。

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对作出不起诉的案件,认为当事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及时制发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依法处置。这套机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堵住“不刑了之”监管漏洞,打通刑事与行政追责链条,实现处罚闭环管理。

检察官提醒:美容、文身、纹绣从业者要坚守合规底线,境内销售药品须取得注册证书,严禁购销未经批准的药品,切勿低价网购无中文标识的“三无”麻醉产品,违者将面临罚款甚至刑责。消费者接受医美麻醉服务时,务必查验麻膏中文标签和国药准字文号,拒绝来源不明的外文麻膏。发现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共同守护医美用药安全。(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朱丽雅)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