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终本”不终止 攻坚不停步

——麟游县人民法院聚力攻坚“终本出清”工作纪实

作者:​记者 史红海

“真没想到,案子‘终本’这么久了,你们还在一直盯着,太感谢你们了!”10月9日,宝鸡市麟游县人民法院在“终本”案件常态化排查中获取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快速出击,成功促成一起“终本”借款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李某拿到部分案款后,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连道谢。

这是麟游县法院聚力攻坚“终本出清”工作的生动缩影。今年以来,该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建立“全面排查、等级标注、精准惩戒、有序出清”四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终本”案件全链条、精细化治理。

“终本”案件是执行工作中的“硬骨头”,也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麟游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终本出清”专题研讨,成立由院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制定完善《麟游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终本出清”专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从总体目标、攻坚任务、步骤安排等方面绘好“作战图”、厘清“任务表”,推动“终本出清”长效化。“‘终本出清’,清的是积案,赢的是民心。要把每一件‘终本’案件都当作新案件来办。”麟游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永锋在该项工作部署会上说。全院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行团队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摸清底数 分类施策

麟游县法院对近5年纳入“终本库”的案件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梳理案件类型、被执行人信息、财产控制历史等核心要素,分门别类建立核查台账。在此基础上,该院创新推出“红黄蓝”三色等级标注:红色代表优先执行的涉民生案件,如涉及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黄色代表重点攻坚的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蓝色代表常态化跟踪的刑事涉财、涉金融等案件。在涉民生案件执行中,该院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困难群体及时兑现胜诉权益。通过分类施策、因案施策,麟游县法院全力提升执行成效。

麟游县法院逐案关联首执案件,深入分析,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立体化查控网络:线上,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终本”案件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网络资金等财产信息定期进行常态化查询,确保不放过任何财产变动线索;线下,借助村干部、网格员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摸排被执行人实际居住地址、就业情况、收入来源、社会关系等“隐形信息”,实行“一案一策”靶向执行。罗某与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陈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而依法“终本”,执行团队坚持“‘终本’不终止、监管不缺位”,持续动态监控。获知陈某回老家避暑的线索后,执行干警火速赶往其住所地依法传唤,对其消极规避执行行为严厉训诫、以案释法。陈某当场履行7000元案款,并就剩余案款与罗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甘棠立信” 修复信用

执行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

麟游县法院制定《“甘棠立信”执行信用积分暨等级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积分量化考核标准,从主观恶意、客观行为等维度细化要素,对被执行人精准“画像”。“这个管理办法的核心就是分清‘有钱不还’和‘真没钱’,避免误伤‘失能’人员。”麟游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岚说。执行法官根据信用积分表,逐一核对企业经营状况、还款意愿、履约记录等综合评分,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被执行人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

陕西某能源公司因市场波动陷入经营困境,未在承诺时间内履行付款义务。执行法官深入企业走访,了解到车间机器正常运转、具备发展后劲,通过信用积分综合评估,认定其属暂时性经营困难,非恶意逃废债务,决定暂缓采取失信惩戒措施。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该企业负责人梁某说:“没有被列入‘黑名单’,银行授信保住了,员工工资也能正常发了。”此案达成和解后,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16件案件也在执行前全部达成和解。截至目前,该管理办法已促成105人次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达成和解47件,修复失信信息31条,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严把关口 减存控增

为把严“终本”入库关,麟游县法院实施办案人员自查、执行局长核查、分管副院长抽查的“三审查”刚性审批要求,及时修正“终本库”内案件录入错误、首执案件未关联、实结案件未标注等问题,从源头减少“终本”案件数量。同时,该院牢固树立“一次性有效执行”理念,将每一次执行过程视为一次提升机会,稳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在执行贾某与张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办案人员发现申请执行人贾某系其他案件被执行人,如果该案顺利执结,贾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两起“终本”案件有可能迎刃而解。办案团队随即调整策略,对张某释法析理。张某当场履行2.5万元案款,最终实现“一案化解三案结”的良好效果。

“加强沟通,统筹考虑首执案件与‘终本’案件,达到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麟游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侯永辉表示,将依托“终本”案件管理信息库,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在提高执行效率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记者 史红海)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