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陈仓区检察院:构建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 “双向奔赴” 新格局

作者: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杨文轩 杜永清

10月14日,政协宝鸡市陈仓区委员会和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健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汇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明确,区政协和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各自职能,聚焦平安陈仓建设、服务保障民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公益保护、社会治理、司法公信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衔接工作。

双方重点建立六项工作机制: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机制、常态化联络机制、相互邀请参与监督履职活动机制、线索收集移送和落实反馈机制、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整改落实效果协同评估机制。

双方通过实地察看、座谈听证等多种方式,对监督衔接事项整改落实效果开展协同评估,推动形成闭环管理。针对检察建议和政协提案共同推动的事项,如发现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等情形,区检察院可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程序,区政协依章组织视察调研和民主监督,合力保障监督成果落地落实。

通过系列务实举措,推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1+1>2”的监督效果,努力为陈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杨文轩 杜永清)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