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山阳县检察院:立足岗位职能强化涉案财物管理

作者:通讯员 阎忍

近年来,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涉案财物管理对于规范司法办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做细涉案财物全流程管控,着力实现涉案财物管理程序规范、流转有序、处置及时。

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夯实硬件队伍保障。该院常态化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持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专门设置涉案财物保管室,配齐保险柜、专用文件柜等设施,加装防盗门窗、视频监控设备,落实专人专岗、专室专管、专设备存放要求,选配政治可靠、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保障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严格全流程闭环管控,规范出入库办理程序。针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涉案财物,由案管部门严格核验立案文书、随案移送清单,做到实物、清单信息一致。落实“一案一账、一物一卡”管理机制,核对无误后逐项登记、贴标建档,涉案款项及时存入案款专用账户。财物出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承办检察官提交《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经主管检察长审批后方可出库,确保每一笔流转手续完备、合法合规。

做实常态化监督检查,筑牢风险防控防线。该院将涉案财物管理纳入案件流程监控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动态摸清底数。对检查发现的涉案财物移送滞后、手续不全、系统填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预警提示、督促限期整改,以常态化监督推动涉案财物管理走深走实,切实维护司法公正。(通讯员 阎忍)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