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堂别开生面的校检协作双师课程在安康学院江南校区开讲。安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罗东与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检察官同堂授课,将红二十五军战士张万青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实践搬进高校思政课堂,以真实司法案例打造了一堂理论与实务深度交融的“大思政课”。
1935年2月,红二十五军转战陕南安康,战士张万青负伤后被安置在当地群众家中养伤,因行踪泄露惨遭地方保安队杀害。牺牲时只有20多岁。村民焦南友和3名乡亲趁夜色用门板将遗体抬出,秘密安葬在人迹罕至的深山密林。从那年起,焦家多了一桩跨越几代人的家事——上山拔草、添土、雨后查看坟堆是否受损。1963年,焦南友临终前把儿子焦省德叫到床前叮嘱:“红军战士是为了咱老百姓牺牲的,要常去祭奠,他是咱们的亲人!”此后每逢清明、春节,焦省德必登山祭扫。
然而,由于年代久远、烈士没有直系亲属,这座藏在秦巴深山的土坟长期游离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体系之外,无碑无名,面临自然损毁风险。
2025年7月,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在“红二十五军长征路”沿线革命旧址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了烈士牺牲旧址线索。办案检察官实地寻访,找到了这座尘封深山的孤坟。经查询中华英烈网,并未收录张万青相关信息。为还原革命史实、维护英烈合法权益,该院联合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组建专班开展全方位溯源核查。办案团队检察官走访当地村民后代固定口述证据,查阅党史档案开展史实考证,跨省寻找烈士亲属。办案团队先后奔赴山东、河南多地开展跨省协作调查,虽未能找到烈士亲属,但大量群众证言与党史文献相互印证,完整还原了烈士牺牲、安葬全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公益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今年2月5日,秦岭南麓检察院联合西安军事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党史专家等参加。听证员一致认为,张万青烈士事迹清楚、证据充分,检察机关应当以公益诉讼方式介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会后,两院向汉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开展烈士评定、加强纪念设施保护。5月18日,张万青正式被评定为革命烈士,相关信息录入中华英烈网烈士英名录。当地决定保留原址,对墓地实施加固修缮并统一设立官方烈士墓碑。7月15日,崭新的“张万青烈士之墓”石碑被正式敬立。一段延续91年的民间守墓故事,在法治护航下圆满落幕。
这起案件,也成为安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化校检协作育人、推动“思政小课堂”对接“社会大课堂”的鲜活教材。它将宪法、英雄烈士保护法条文转化为看得见、有温度的司法故事,让在场师生真切感受公益诉讼守护红色根脉的法治力量。
从焦南友、焦省德父子两代人的民间守护,到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法治守护,再到今天走进高校思政课堂的教育传承——张万青烈士的故事,完成了从无名孤坟到英名永存的跨越,用法治之笔为红色记忆镌刻下不朽的注脚。守墓人焦省德在立碑时感慨:“过去守护烈士是我们一家人的执念,如今有了官方认定、立起墓碑,守护英烈变成所有人共同的责任。”
安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单林波表示,此次校检合作授课具有双重示范意义:一方面打破课堂边界,将检察实务引入思政课堂,破解了传统思政课“从理论到理论”的困境,构建起“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贯通的新格局;另一方面,融合地域资源,依托秦岭南麓检察院司法实践,让学生在真实案例中体悟“国之大者”,坚定“四个自信”。校检双方将持续深化共建,把更多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鲜活案例引入校园,推动法治精神、长征精神入脑入心,引导青年学子厚植家国情怀、树立法治信仰,实现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记者 赵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