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 平安交通

致广大非机动车驾乘人员的文明出行倡议书 

广大非机动车驾乘人员:

摩托车、电动车是群众日常出行便捷代步工具,在道路交通出行中使用率较高。但随着出行流量持续攀升,各类非机动车交通陋习、违法骑行问题多发,尤其是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多人共骑、无证骑行、不佩戴安全头盔、飙车炸街等突出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与家庭损失,严重扰乱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为全力防范化解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重点整治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突出问题,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守法、安全规范的出行习惯,切实守护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生命安全,靖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向全县广大非机动车驾乘人员、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骑行底线,严禁未成年人违规骑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行摩托车。广大家长务必履行监护主体责任,不为未成年人购置、租赁电动车、摩托车,坚决杜绝学生私自骑行、结伴飙车、违规载人、超速行驶等危险行为,从源头防范未成年人涉摩涉电交通安全隐患。二、规范车辆使用,杜绝违法改装拼装。自觉选购、使用符合国家新标准的合规电动车、摩托车,不购买、不驾驶超标、拼装车辆,不擅自改装车辆;坚决抵制非法改装提速、加装遮阳篷、改装音响等违规行为,从源头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三、规范通行秩序,文明守法安全出行。驾乘非机动车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道行驶、不随意变道穿插;严格遵守车道通行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时,靠右有序通行,不争道抢行、不肆意穿行。四、规范防护装备,全程佩戴安全头盔。坚持“骑行必戴盔”,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侥幸心理,切实提升自身安全防护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伤害风险。五、严守交通禁令,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坚决做到酒后不骑行、不超员载人;杜绝多人共骑、超速飙车、噪音炸街;严禁无证驾驶、无牌上路、套牌假牌、逾期未检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0月8日起,靖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非机动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严查中小学生违规骑行、多人共骑、不戴头盔、无证驾驶、改装飙车、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对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暂扣车辆等处罚;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学生违规骑行行为,同步通报学校、约谈监护人,从严开展教育管控。

文明交通始于心,安全出行践于行。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守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更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希望广大群众、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行为,当好文明交通的宣传员、劝导员、监督员,积极劝导身边亲友杜绝危险骑行,做到守规文明出行。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发力,全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靖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