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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公安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作者:记者 董永军 通讯员 王维

10月8日,武功县公安局普集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以暖心举动彰显公安守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

10月8日上午9时许,普集派出所接到辖区热心群众求助,称其在野外发现一只落单幼鸟,无法飞行,疑似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接到求助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这只幼鸟有着标志性的黑色面纹,经辨认核实,确认其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

随后,民警将这只红隼移交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由其开展后续养护,待条件成熟后放归野外。(记者 董永军 通讯员 王维)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