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被骗的钱还能追回来一部分,谢谢检察官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成功为电信诈骗被害人追回部分涉案损失,被害人专程致电致谢,质朴的话语,道出了群众对检察履职的认可与赞许。
此前,该院办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温情教育引导,促使涉案嫌疑人主动全额退赃,最大程度挽回群众财产损失,让冰冷的法律办案充满温情。
据了解,嫌疑人小鲁(化名)经朋友介绍,得知出借银行卡可以轻松赚佣金,便心存侥幸地将个人银行卡借给陌生人,并按照对方要求帮忙取现、转交资金,非法获利500余元。经查,小鲁银行卡流转的资金关联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两名外地被害人共计被骗15000元,涉案资金均通过小鲁的账户流转。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将该案移送南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办理初期,小鲁拒不认可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心存侥幸、百般辩解。“我只是借卡、帮忙取现,没有参与诈骗,怎么就构成犯罪了?”面对检察官讯问,小鲁始终固执己见,拒不配合退赃工作,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面对当事人的认知偏差,承办检察官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坚持法理相融、柔性司法。检察官逐条解读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仍予以转移、掩饰的,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出借银行卡协助诈骗资金流转,就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检察官调取被害人报案材料和资金流水,给小鲁直观展示危害后果。同时,检察官细致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动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损失,是真诚认罪悔罪的核心体现,司法机关会依法从宽处理,这是你弥补过错、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检察官反复法理宣讲与温情疏导下,小鲁彻底卸下抵触心理,幡然醒悟。“我一时贪小便宜,没想到酿成大错,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失,我真心悔过,愿意全额退赃。”小鲁主动联系家属多方筹措资金,全额退缴15000元涉案赃款,公安机关及时将退赔款全额发还两名被害人。
综合考量小鲁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全额退赃的表现,南郑区检察院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起公诉。
“办理‘两卡’犯罪案件,既要依法严厉打击涉诈帮凶,筑牢反诈防线,更要坚持能动司法,全力为群众追赃挽损。”承办检察官表示,检察办案不止有力度,更有温度。唯有将法理、情理融入每一起案件,用心用情化解矛盾、挽回损失,才能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安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