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将侦查监督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紧盯案件源头关口,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监督关口前移,引导侦查精准取证。该院依法适时介入重大案件,在侦查阶段即派员介入,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方向、侦查程序规范等与侦查机关面对面会商,提出引导取证意见,从源头上减少证据瑕疵和程序违法问题,确保案件入门即规范。
全面审查把关,聚焦重点精准监督。办案中,承办检察官逐案细致审查案卷材料,重点围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情形开展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强化侦检协作,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该院坚持监督与协作并重,常态化召开侦检联席会议,就类案证据标准、常见问题交换意见,推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领域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通讯员 张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