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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校园 法治副校长要干点啥?听听三方怎么说

作者:记者 梁爽 赵欣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履职、管理工作,陕西出台了《陕西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多项创新举措补齐校园治理短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9月10日,本报记者专访《规范》参与制定专家、一线法治副校长、长庆第八中学校方负责人,从政策、履职、落地三个维度,深度解读陕西校园法治建设新变化。

嘉宾:

张楠 陕西警察学院法律系教授

柯雯 陕西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法治副校长

张峰 长庆第八中学校长

记者:国家早已出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相关管理办法,陕西专门制定省级《规范》,出台的现实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张楠: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相关办法实施后,我省各校基本配齐法治副校长,校园法治工作整体有序推进,但为更契合陕西可落地的执行标准,精准解决基层痛点,省教育厅、省公安厅、陕西警察学院联合组建调研组,专门奔赴西安、渭南、榆林、汉中等多地实地调研,走访教育部门、学校、政法单位一线法治副校长90余人次,收集各类问题、改进建议200多条。基于大量真实基层情况,我们量身打磨出这份陕西专属《规范》,让法治副校长工作有细则可依、有标准可遵。

记者:对比国家通用办法,本次《规范》根据地方实际最大的升级和突破是什么?

张楠:是从“粗放式”配备升级为“精准化、系统化”治理。我们目前已经建立起“县级储备、市级调剂、省级补充”三级人才机制,按照不低于学校总数120%的比例储备法治副校长,根据学校类型、学段特点精准匹配人选。

同时,明确法治副校长主业是法治教育、学生保护、犯罪预防、校园治理,厘清政法公职身份和校园履职边界,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我们还从单一模式变为双轨履职,全国首创按需到校、驻校履职两种模式,驻校人员每周驻校不少于8小时,既能灵活普法,又能深度参与校园日常治理。

记者:《规范》专门按学段划分法治教育内容,还覆盖学生、老师、家长三类人群,这样设计的优势是什么?

张楠:本次《规范》实现分龄精准施教:小学低段重在树立守法、爱国、自我保护意识;小学高段至初中重点讲解人身安全、防欺凌、防诈骗、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中侧重国家安全观、社会责任、法治秩序建设,完全贴合孩子不同阶段认知能力和风险特点。同时,我们把普法对象从学生扩展到教职工和家长。老师懂法才能依规施教、守住底线,家长懂法才能做好家庭教育、配合学校管理,真正让校园法治教育从法治副校长的“独角戏”,变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协奏曲”。

记者:《规范》正式实施后,对您日常履职最大的改变是什么?

柯雯:《规范》的出台,相当于给法治副校长履职立下“施工图”、划清“责任田”。过去开展普法工作更多凭经验摸索,如今职责清单清晰、履职标准明确,干什么、怎么干,一目了然。推动我们从自发参与普法,转变为制度框架下专业的校园法治守护者,履职有依据、行动有标尺,真正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记者:在您看来,《规范》对未成年人保护、平安校园建设最深远的意义是什么?

柯雯:一句话总结:治已病,更防未病。以往很多工作是出了问题再处置、再教育,现在有了规范制度支撑,司法、学校等多方力量拧成一股绳,把法治教育前置、风险防范前置。执法重在纠偏,普法重在固本。我们走出执法岗位、走进校园,就是为了把风险挡在孩子身前,少一个孩子误入歧途,多一个孩子健康成长,这就是法治副校长最实在、最珍贵的价值。

记者:《规范》出台后,学校第一时间开展了哪些学习和落地工作?

张峰:新规发布以来,我校严格对照《规范》要求,全面完善校园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常态化推进法治副校长入校履职、普法宣教、校园治理等各项工作。学校常态化依托法治副校长专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交通安全、防溺水、反诈防骗等主题法治课堂,用通俗案例、互动答疑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持续提升全体师生的法治素养和自律意识。

记者:在日常校园治理中,法治副校长具体为学校带来了哪些助力?

张峰:法治副校长已经深度融入我校平安校园、依法治校全过程。第一,守护校园安全,常态化排查化解学生矛盾、及时干预学生不良行为,重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警示教育,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第二,助力规范办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指导学校完善校规校纪、管理制度,为学生违纪处置、校园管理提供专业法治指导,助力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第三,筑牢安全防线,常态化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安全法治教育,全方位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记者 梁爽 赵欣)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