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执综合履职之笔 绘少年向阳新卷

——咸阳市检察机关深化综合履职工作质效纪实

作者:曾天刚 杨星

“孩子是明天的太阳,守护他们,就是守护一座城最柔软的底气。”在咸阳,有这样一群人常年奔走在未成年人身边,用办案的温度与力度,为迷途少年点亮归航坐标,为困境儿童撑起一方晴空。他们,就是“咸检春晖”工作室的咸阳未检人。近年来,咸阳市检察机关对标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要求,依托“咸检春晖”未检品牌,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织密全方位司法保护网。

机制提质织密综合履职全链条

“综合履职不是简单的‘案中并案’,而是要在每一个涉未案件中多想一步、多问一句,把司法保护延伸到案外。”这是咸阳未检人的办案共识。综合履职,重在“综合”,难在“协同”。

咸阳市检察院出台《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履职工作实施办法》,转变单一刑事办理思维,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同步审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是否受损,系统拓展案件线索来源。秦都区检察院联合公安出台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侦查工作办法,将综合履职取证指引嵌入侦查引导环节。

对发现的综合履职线索,开展专业评估、精细分流、清单管理,建立线索台账和跟踪督办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杨陵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建立民事案件综合审查、沟通协作、线索反馈机制,为综合履职提供精准信息支持。2026年上半年,全市办理综合履职案件13件,综合履职适用率10.48%,同比增长5.41%,实现由“被动等案”向“主动履职”的转变。

系统治理释放守护叠加效能

守护未成年人,从来不是一家之事。“办案中我们发现,案件背后往往存在行业监管的缺失,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系统整治,才能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三原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说。

渭城、彬州、兴平等检察院先后与相关部门会签《不适宜未成年人场所治理的协作意见》等机制,有效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资源性、专业性、机制性困境,凝聚保护合力。乾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在旅馆、酒店被侵害案件多发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推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清查旅馆89家,查处违规13起,责令整改9家,取缔1家。

数字赋能,让监督更有精度。兴平市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打通公安警情、旅馆 KTV 登记和卫健诊疗数据,自动比对筛查场所疑似线索50余条,经研判核查制发纠违、检察建议5份,实现风险“事前预警、事中保护、事后治理”。

专项赋能擦亮“咸检春晖”名片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咸阳检察机关深耕未检履职,聚焦民生实事、制度落实、帮教矫治,多点发力、协同发力,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司法“保护伞”。

紧盯民生微实事,检察监督暖民心。母婴设施,是守护妇女儿童出行的小小港湾。针对部分医院、车站母婴设施配置不足等问题,咸阳市检察机关主动靠前监督,向市(县)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件。泾阳县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新建母婴设施20余处,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强制报告制度是守护未成年人的重要防线。为破解落实不到位问题,咸阳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细化实施细则,开展逐案倒查,上线强制报告数字模块,拓宽线索渠道。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向未履行报告义务主体制发检察建议48份,推动追责19人,彻底激活制度刚性。

用好本地红色资源,让红色力量成为帮教的“活教材”。礼泉、淳化、三原等检察院组织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参观革命纪念馆、聆听红色故事、观看历史纪录片,联合关工委、妇联选派“五老”结对帮教,让涉罪未成年人在红色文化浸润中感悟责任、重塑价值观,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目标。(曾天刚 杨星)

(编辑:翟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