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聚焦特种设备 西乡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作者: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聂瑞涵

“以前车间34台吊车,检验标志根本找不到。我们干活没法确认设备是否合格,现在标志全部张贴在作业区域,心里踏实多了。”9月17日,西乡县某制造企业起重操作工老周说道。

自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检察公益诉讼护航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活动以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作为守护群众和企业安全的“小切口”,扎实开展线索排查。今年3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通过走访调查、现场勘验、询问相关人员、调取资料等方式,发现某制造公司使用的34台起重机未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显著位置。同时,城区内某小型立体停车库使用的4组起重机械存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未定期检验等违法情形。上述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的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西乡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职能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整改,防范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保障安全生产。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对涉案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今年8月,该院在进行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效果“回头看”的过程中,发现涉案公司已将起重机械检验标志张贴在车间显著位置,立体停车场已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暂时停用进行维修调试,杜绝“未检先用”。从标识缺失到一目了然,从无证运行到登记检验,隐患逐项销号。

“设备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检察建议帮我们把底线守住了。”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感慨地说。小小的检验标志,一头连着企业生产安全,一头牵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乡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履职,紧盯特种设备这类“身边的安全”,用刚性监督补齐安全短板,守护企业安心生产、群众平安出行。(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聂瑞涵)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