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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好“三秦粮仓”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陕西粮食总产连续三年稳定在1300万吨以上

作者:赵欣

9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施行以来,陕西省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压紧压实粮食安全责任,法律实施成效明显,粮食安全根基持续巩固。2025年全省粮食总产量1347.06万吨,粮食产量连续三年稳定在1300万吨以上。

截至2025年底,陕西省耕地保有量4616.4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382.05万亩,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县(区)全面建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入库优质耕地70.8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持续优化。严格落实耕地“占优补优”要求,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推广地力培肥技术,着力破解耕地碎片化问题。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和动态监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2025年,陕西被自然资源部确定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试点省份。

健全法治监管体系,规范粮食行业发展秩序。陕西省制定出台《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于2025年7月3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粮食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聚焦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加工、销售全链条,在耕地保护、种质资源保护、粮食节约减损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执法监管层面,陕西省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用好12325监管热线,结合定期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涉粮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与周边7省份建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合作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执法等制度。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筑牢粮食安全法治监管屏障。

陕西省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加强和改进全省粮食安全保障各项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五良”协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2025年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64.05万亩。联合攻关选育抗逆、高产优质粮食品种,完善良种繁育、示范推广应用链条。陕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在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方面,大力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积极推广全链条社会化服务。同时,推动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陕西好粮油”品牌提升工程。

陕西省将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好粮食安全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加大财政资金向耕地保护、农业科技研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倾斜力度。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粮食产业,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执法,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防范化解粮食安全各类风险,持续巩固粮食安全根基。(记者 赵欣)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