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觉得合格证、进货票据可有可无,不知道卖菜还要专门留存这些凭证。”9月15日,留坝县江口镇菜市场一商户面对回访的检察官时,坦言过去的管理疏忽。如今,他店里售卖的山地蔬菜、时令鲜果,每一批次都能出示对应的进货票据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货查验流程规范清晰,真正做到来源可查、溯源有据。
今年7月,留坝县人民检察院在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县域部分超市、菜市场经营者未索取留存进货票据,未按规定保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溯源资料台账记录不完善。
“承诺达标合格证和进货票据,是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重要的‘身份证’。”承办检察官介绍,这些凭证是落实进货查验、实现质量追溯的关键抓手。一旦凭证缺失,农产品来源就难以核实,如果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容易造成溯源难、处置难,不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给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埋下隐患。
8月,留坝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强化乡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全链条监管,引导农贸市场、经营户、大型商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合格证留存、进货查验各项制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检查,排查农产品经营主体20余家,责令经营户补齐各类票证资料。同时健全常态化巡查、定期抽样检查工作机制,将进货查验、合格证留存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重点,推动专项整改转化为常态化监管成效。
小小合格证,一头连着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责任底线,一头系着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留坝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撬动行政监管,把溯源管理落到市场经营一线,实现从商户思想认识转变到日常经营行为规范,织密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防护网,守护百姓饮食安全。(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李玉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