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辖区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稳定。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针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中的监管漏洞,以“个案监督+类案治理”的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守住公共安全防线。
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辖区某国道部分路段存在落石、边坡岩体松动、防护设施缺失等问题,雨天、汛期车辆通行过程中极易引发滑坡、坠石等风险,对过往车辆、行人及周边群众安全构成威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负有道路管护职责的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专项整治,尽快采取边坡加固、危石清理、增设防护设施等措施,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养护机制。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员对风险路段进行专项治理,目前道路边坡防护、路面清障、警示标识设置等整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辖区道路通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该院将持续聚焦公共道路安全领域,把道路设施维护、边坡治理、防护设施建设等纳入公益诉讼监督重点,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和跟踪监督,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形成“发现隐患、提出建议、跟踪整改”的闭环监督链条,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通讯员 罗一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