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山阳县检察院抓好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

作者:通讯员 刘艳

近年来,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业务中枢”职能作用,建立集法律监督线索发现、移送、管理于一体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建章立制,筑牢线索移送制度根基。该院坚持制度先行,对照上级工作规范,结合办案实际,制定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对监督线索范围、各部门以及线索流转流程等做出具体规定,厘清各条线履职边界,杜绝线索遗漏、流转不畅等问题。

精准研判,提升线索处置专业质效。坚持“横向一体化”,由案管部门牵头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线索研判专业化团队,对新发现线索的移送方向、成案可能性、法律监督预期效果开展初步分析。同时明确,对经研判有成案可能的监督线索均须形成台账,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相应部门处理,承办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将处理情况报送至案管部门,由案管部门统一管理,保证线索资源充分共享,线索流转准确、有效。

定期核查,压实线索闭环管理责任。该院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中枢职能作用,指定专人负责线索管理,全程跟进线索处置,每季度对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情况进行核查、总结、分析,逐一对移送线索接收、办理、反馈全流程跟进督办。

通过三项举措的协同推进,该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该院将持续深化检察一体化履职理念,进一步完善线索管理和流转机制,以高效法律监督守护司法公正。(通讯员 刘艳)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