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山阳县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文化根脉

作者:通讯员 于晓娜

近年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立足法定职责,以实际行动守护不可再生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实地走访摸清底数。保护的前提是发现。该院立足地域文化资源禀赋,主动对接县文化馆,全面梳理全县非遗资源,组织干警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旧址、非遗项目开展走访摸排,建立完整清晰的非遗资源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检察建议推动修复。文物受损,往往不是一夕之祸,而是长期失管的结果,该院对发现墙体开裂、构件被盗、杂草丛生、违规搭建等问题,依法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同步开展磋商座谈,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避免“一发了之”。整改过程中,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跟进。

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靠一个部门单兵突进难以为继,该院与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工作和专业支持等机制。同时,将普法课堂搬到古村老街、田间地头,用身边案讲身边事,引导群众从“要我保护”转向“我要保护”,形成保护合力,共同守护文物古迹与文化遗产。(通讯员 于晓娜)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