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9月16日,宝鸡市凤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庭长赵花花走进宝鸡市公路管理局凤县公路管理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法治宣讲,推动审判实践成果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宣讲中,赵庭长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度调整与新增亮点,结合法庭审理案例,从争议焦点、审理要点、裁判结果、风险警示四个维度展开讲解。聚焦交通安全领域,重点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讲解无偿搭乘、安全注意义务、过错责任认定等法律知识,帮助干部职工纠正日常出行、外勤作业中的法律认知误区。针对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高频民生法律问题,对比两类借款的法律差异,围绕利率标准、违约责任、担保风险、证据留存等方面开展普法,剖析高息借贷、随意担保导致财产损失的典型案例,引导大家增强财产风险防范意识。
此次宣讲坚持法条与案例相结合,内容既贴合公路行业工作实际,又兼顾干部职工日常生活法律需求,帮助参会人员更新法律知识、厘清法律边界。(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赵玉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