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块静默的古碑石刻,镌刻着岁月沧桑,承载着厚重的历史记忆。部分散落在民间的珍贵碑刻,历经风吹雨打,因管护缺位面临风化损毁的风险。近日,针对辖区部分石刻文物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南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文化和旅游局,以“文物管护+司法监督”的联动模式,开展石刻文物抢救性保护,为辖区珍贵石刻文物撑起法治“保护伞”。
南郑区检察院干警在前期走访排查中发现,汉山街道汉山初级中学内清道光十二年《皇清善行足式碑》、高台中学内光绪二十八年《盐场风纪碑》等清代珍贵石刻,受历史变迁、日常管护不足等因素影响,被搁置在校园角落、地基周边,存在严重的损毁灭失风险。作为研究地方历史的实物史料,这些碑刻历史价值珍贵,抢救保护刻不容缓。
南郑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向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区文化和旅游局迅速落实整改要求,双方达成协同保护共识,共同启动石刻文物抢救行动。由区检察院、区文管办、圣水文物管理所组成联合工作组,先后赴两所学校实地踏勘,对散落碑刻的位置、年代、尺寸、保存现状及权属信息逐项摸排登记,摸清文物底数,掌握保存实情。
保护的同时,普法宣传同步跟进。工作组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面向在校师生开展现场普法,细致讲解石刻文物的历史价值与保护意义,增进师生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同与配合。经过多方协同努力,目前这批清代碑刻已安全移送至圣水寺文物管理所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散落石刻文物终于有了安全的存放场所。
此次石刻文物抢救保护,是南郑深化“检文联动”协作保护机制的生动实践。通过检察监督与行政保护双向发力,既化解了散落石刻的现实安全风险,也推动文物保护理念进一步走进校园、深入人心,以法治力量守护本土历史文脉,让珍贵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管、代代传承。(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徐笑虎 胡也频)



